在合同被判定为无效的情况下,行为人无法对违约行为提出诉讼请求,但是他们仍有权寻求对合同缔结过程中出现过失的补救措施,即缔约过失责任。
关于这一方面的规定如下:
在合同宣告无效之后,当事人因为合同的生效而获得的任何利益或权益,应当予以全额返还。
若某些利益或权益已经无法还原,或是没必要进行还原,那么应该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价值评估和补偿。
对于在缔结合同时存在过错的一方,他们应当对因此给对方带来的经济损失负责赔偿。
如果各方在缔结合同时均存在过错,那么他们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除此之外,法律还规定了其他特殊情况,这些情况将按照法律的具体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