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遇从事微商业态的商家无法提供退货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您保障,使您有权力进行投诉。
在法律层面上,明文规定当购买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时,消费者有权依据现行的国家标准或双方约定的条款进行退换货处理。
在既无国家规定亦未达成任何书面协议的情况下,由消费者从接收到商品的那一刻起算,直至第七日为止均可行使退货权利;
倘若在第七日之后存在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现象,消费者可以立刻选择退货处理,而如若尚不符合此类条件,则可以请求商家履行更换或维修等相应义务。
然而,若遇到不提供退货业务的微商商家,您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寻求帮助及解决方案:
首先,与卖家进行平等友好的协商并尝试达成和解;
其次,寻求消费者协会这一具有权威性的组织或其他合法设立的调解机构以促进双方的协商过程;
再次,便可向相关的行政管理机关提出投诉请求;
此外,您还可以依据先前与卖家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进行裁决提请;
最后,倘若以上解决途径均不能达成预期效果,消费者最后的选择便是向当地人民法院发起诉讼。《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