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单位决定解雇某位员工,需提前一个月发放书面通知给该员工。
在此情况下,单位只需向员工预先告知而无需需支付额外的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然而,根据具体原因,单位仍需为解雇行为支付对应的经济补偿或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
首先,若单位未经充分理由就擅自解雇员工,那么单位将需向员工支付双倍于原有的经济补偿的赔偿金。
其次,如果员工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终止,则单位只需要向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即可。
再次,若单位因经济原因进行整体裁员,那么他们也应当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接着,若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过失情形,单位便无需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
最后,若新进员工在试用期内被判定不能胜任相应职位或者不符合公司规定的录用条件,那么单位也无需为此类解聘行为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总而言之,若员工在企业中工作的年资达到一年以上,且他们仅仅因为这样而被单位解雇,单位需依据法律规定,按照该员工工龄的长短,每年支付相当于其月基本工资的标准,作为其经济补偿费用。
对于六个月以上,但还未到一年期限的员工来说,他们的工作时间将算作一年;
对于那些工作未满六个月的员工,单位应支付其半月平均工资的补偿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