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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土地青苗赔偿标准

征用土地青苗赔偿标准
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此产生补偿纠纷。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2024-04-27 14:25:11 已帮助176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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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土地青苗赔偿标准
在处理青苗补偿问题时,一般情况下,根据农作物的种植季节,单季产量较大的农作物才能获得最高限额的补偿;
而那些播种时间短暂且投入成本相对较低的农作物,可酌情按照该季产量的某个比例进行评估补偿。
针对新近播种的农作物,可按照其当季产量的三分之一来计算补偿工本费。
至于处于生长阶段的农作物,其补偿金额最高可达一个季度的产值。
对于粮食、油料及蔬菜类青苗,若已达到收获期,则无需给予补偿。
对于多年生经济林木,应尽可能进行移植,由用地单位承担相应的移植费用;
若无法进行移植,必须予以砍伐的,则由用地单位按照实际价值进行补偿。
对于已经成材的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决定是否砍伐,政府将不再提供任何形式的补偿。
在征收土地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足额地向被征用土地的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同时还需为被征地农民安排必要的社会保障费用。
关于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的方式加以确定。
在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时,需要全面考虑到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并且至少每隔三年就需要进行一次调整或者重新公布。《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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