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可行。
那些加入了员工基本养老保障计划的人士,在他们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之际,如果累积缴纳保费尚不足15年的话,那么便有权利将缴保期限延长至满15年。
若经过这额外五年的积累之后仍然存在未交足15年的情况,他们还可选择一次性缴纳剩余的款项,从而享有与之相对应的养老保险福利待遇;
此外,他们当然也拥有申请转移至其户籍所在地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自由,以此来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福利待遇。《社保法实施条例》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也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