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雇佣童工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范畴。
若用人单位非法聘用尚未年满十六岁之未成年人士,将被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相关行为,并依法予以相应罚金处罚。
对于情节特别严峻者,更有可能面临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的严厉制裁。
另外,用人单位一旦使用童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按照每位使用童工的情况,每月处以五千元的罚款作为惩罚,以此方式严格限制用人单位使用童工行为的出现。
而对于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中雇佣童工的行为,则应依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中的罚款额度进行处罚,或者依照每人每月五千元的固定罚款额从严惩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九条
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