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于侵犯名誉权的认定标准如下:
首先,需论证到实际发生了侵权行为,这也就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要素——被害人其社会评价已经实质性的下降或者说受损;
其次,该侵权行为必须违反了法律规定,如果因依法进行的行为而给他人带来了损失,那么行为责任人就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再次,侵权行为与受害人所遭受到的损害结果之间需要具备必然性的因果联系;
最后,行为责任人主观方面还得有过错,这里面包括故意以及过失两种情况。
若行为责任人主观上并无过错,那他便无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