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代理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酬金制定如下:
(1)依照审判程序的不同阶段而分别规定收费标准;
(2)针对各种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的灵活收费办法。
具体而言:
(1)对于那些以计件形式支付的案件,收费区间在每件3000元到15000元之间,这是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以及工作强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得出的标准。
(2)对于其他形式的案件则采用了按照标的额比例收取费用的方式,其具体规定如下:
在标的额小于或等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基础上,收取10%作为费用,但最低费率不得低于3000元;
对于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之间的标的额,我们将收取6%的费用;
在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之间的标的额,我们会收取4%的费用;
如果标的额超过了1,000万元,那么我们只需要收取出金额外部分的2%作为费用。
另外,上述收费标准同样适用于再审及申诉案件的处理过程。
在此,我们还需提醒您注意的是,上诉、再审以及申诉案件的辩护服务费,都是按照每个审判阶段规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来计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