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借款合同被法院裁决判定为无效合同时,作为担保人的您无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借款合同作为具有专属地位的主合同,其效力决定了从合同(即担保合同)的有效性,主合同若因此失效,则从合同也将必然失效。
因此,在借款合同已被判定为无效之后,担保合同难以维持自身的有效状态,故担保人亦无需对该无效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关于因合同无效导致的相关法律责任,根据一般法理和司法实践,应由债权人和债务方共同承担,而担保人这一非合同直接参与者也无需过问这些。《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