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协议(亦称劳动协议、团体协定、联合工作契约等),主要是由企业行政部门与工会组织共同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其目的在于确保顺利实现生产任务和不断改进员工的物质生活质量以及劳动环境。
作为一种特殊的合同形式,集体协议并非针对每个劳动者个体设定劳动条件,而是涵盖了劳动者集体的劳动条件。
在实践中,此类协议通常适用于企业管理层与所有的工人、雇员之间,或者更进一步地涉及到企业管理层与参与签署集体协议的工会成员之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
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