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联名担保人,您将须共同承担与主债务人同等的债务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所谓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设定借款合同时,担保人和债务人商定并签订协议,明确各自应负的债务份额及相应的偿还责任。
据此,当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而未偿还欠款时,债权人可直接向债务人请求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或者向作为连带责任人的担保方请求清偿在其担保额度内的全部或部分尚未履行的债务。《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