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互换产生的争议的处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我们需明确对互换土地承包合同效力的理解和把握,这点尤为重要;
其次,对于涉及到的相关法律责任,比如承包地互换产生的民事纠纷等问题,必须要有清晰、准确的认知;
另外,在处理这些互换承包地所引发的纠纷时,如何界定担责方式也是不可忽视的问题;
再者,发包人以及其他人在处理此类纠纷中扮演的角色及其作用也值得深入探讨;
最后,调解和仲裁这两种手段在解决互换土地纠纷中所能发挥的作用更是值得全面考量并进行合理利用。
而关于土地互换过程中要特别关注的几个要点方面:
首要的,双方是否拥有通过家庭承包方式有效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判断能否进行合法土地互换的关键条件之一;
其次,针对互换土地的双方当事人,其所属群体只能限于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户;
此外,我们还需着重注意互换土地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双方更好的耕作便利或是各自管理上的便利性;
在同等价值或者不等价互换的情形下,可采取用货币支付差额的方式来补充说明;
当然,互换土地的双方当事人之间有必要签订书面的合同以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运用互换方式转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情形,应当报备于发包方;
最后,互换土地一般都应该向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登记申请,只有在经由登记后的情况,才能够对抗善意的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