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要提醒您的是,行政强制措施通常情况下并不要求必须举行听证会。
然而,在行政机构依法对当事方进行高额罚金或是吊销许可证及执照等严格程度的行政处罚之际,当事方可提出申请要求进行听证会;
与此同时,倘若行政机构按照法律规定对于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临时性的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团体的财产实施临时性的控制这样的行政强制措施时,则无须进行听证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