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符合以下设定条件时,电话委托送达的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委托人具备行使该项民事行为的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委托行为是委托人内心意愿的真实反映;电话委托的具体内容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符合公共秩序与善良习俗;并且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所有其他有效要件。可以明确指出,电话委托送达实际上构成了一份口头形式的委托协议,而所谓的法定合同形式可分为口头、书面以及其他法定形式三种。《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