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单方面拟提出离婚诉求,可依循法律程序选择以诉讼途径实现维权。此时,当事人需准备结婚证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户籍登记表以及起诉书及其附件,前往被告驻地所在地的法院提交立案申请。倘若被告驻地与其常居地点两地分离,则应按照规定向常居地处所所在地的法院提出相关上诉请求。一旦法院受理该诉讼案件并经调解无果后,如审理认为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确实存在不可挽回的裂痕,便可能会作出判令离婚的决定。以下列举出可能被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几种情况:(一)婚姻行为中出现重婚或与第三者同居的现象;(二)在家庭生活中存在严重的家暴行为或者虐待、遗弃配偶或子女的行为;(三)习惯性染上参与赌博、吸食毒品等不良嗜好且屡次尝试改变却始终未能成功改正;(四)由于夫妻情感纠葛而导致长期分居的状态持续达两年以上;以及(五)其他任何能够被证实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特殊情况。《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