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赁合同期限的法律规定如下:首先,租赁期限不得超出二十年。若超越了二十年这一限制上限,则超过的部分将被判定为无效。其次,在租赁届满后,当事人享有协商签订新版租赁合同的权利,然而必须明确约定新租赁期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最后,对于租赁期限六个月或以上的情况,各方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协议确认。若没有以书面形式签署合约,则被视为不定期租赁关系。关于租赁合同的生效方式,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可选择采用书面形式或是口头形式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但是如果租赁期限长达六个月以上,那么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否则将被视为不定期租赁关系;在此种情形下,任何一方都可随时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