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关系与合作关系的显著差异在于:
前者为雇主与员工之间的劳务关系,其中一方提供资金支持,另一方提供人力资源,构成了典型的企业经营模式中的领导者与下属的关系;
而合作关系则是建立在地位平等基础上的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分享经济利益或者承担商业风险,这体现的是彼此相得益彰、共同发展的商业理念,并不存在等级高低的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