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们在此为您详细阐述针对农民工薪酬被拖欠问题,应采取的解决措施:
首先,可向所在地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其次,如对投诉结果持保留态度,可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
最后,如仍对仲裁裁决结果持有异议,可自收到仲裁文书之日起约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明文规定,对于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用人单位,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令其于限定时间内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用或经济补偿等款项,且对超出最低工资标准部分的货币应先行补齐;
如拖欠工资或加班费用时限届满仍未能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将有权责令该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至100%予以付款,并加收相应数额的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所约定或者依据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地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3)在安排加班事宜而未能支付加班费用的;
以及(4)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未能依法依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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