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与中介机构签署的合规合同有着无可争议的法律效应。
该类合同通常涉及中介人向委托方报告交易达成的可能性以及提供成交所需的各种媒介服务,同时委托方会通过支付适当的报酬来对其进行回报。
在这类中介合同中,中介人负责向委托方如实述明所有关于签订合同的细节问题,并努力促使合同的顺利达成,而委托方则需要按照契约中的约定付出报酬。
对于合法有效的合同来说,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需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自然人作为当事人的话,他们需要有足够的民事行为能力,在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中,这意味着合同主体者需要是具备全面行为能力的正常成年人。
但若涉及到合同主体的各类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它们的具体表现也有所差异,一般来说,此类实体只有在经过注册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批准范围内的经济活动,此时,它们签订的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而且还能够受到法律的保护;
其次,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必须基于各方友好真实的意见表达,任何一方的虚伪意思表示,或以欺诈、恐吓、压迫为手段,或者趁人之危、逃避法律等不当行为,都可能导致合同失去法律有效性;
第三,合同的内容和宗旨不应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若在法律无特定规定的情况下,也不可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禁令性原则,并且,合同的内容和目的不得侵害到他人的权益和危害国家的利益、全社会的公共利益。
另外,在某些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合同的模式也要符合法定要求。《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