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权利向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以及物价主管部门进行合法合理的投诉与举报。
如若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作为违反了相关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应当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进行严肃处理。
当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面对检查时,应共同合作,尽力协助并依嘱提供相应的检查材料以供参考。《房地产经纪管理法》
第二十八条
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现场巡查、合同抽查、投诉受理等方式;
采取约谈、记入信用档案、媒体曝光等措施,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