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展开赔付事宜前,首要任务便是界定各方的责任范围。
其中涉及到发货方与运输方的职责分工,以便在明确各自应肩负之责的基础上,进一步核算出恰当的补偿款项及其他事项。
一、以下为发货方可能面临的主要责任:
1.未能按照所签订的合同条款按时且符合标准地交付托运货物的,发货方需依其物品价值的相应比例向运输方支付违约罚款。
2.若在一般的商品货物内夹杂着危险货物、不明智地申报轻货重量或是瞒报货物重量等情况引发器具损坏、货物受损以及设备倾覆、爆炸、腐蚀等各类事故,发货方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赔偿义务。
二、而运输方可能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产生的责任如下:
1.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调度车辆(船舶)进行运输的,运输方须向发货方支付违约罚金。
2.运输方若误将货物送达错误的收货地点或接收者,应当无偿协助将货物转移至合同指定的收货地点或接收者处。
若货物出现逾期送达的情况,运输方需依照合同约定向发货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