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此明确指出,当员工在工作场所遭遇任何身体上的伤害或残疾情况时,必须先经过工伤鉴定流程,此流程应在设立于市辖区内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法律法规,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所需提交的材料及程序:
承担用人责任的公司、正在享受职业病待遇的工伤劳动者以及工伤劳动者的直系亲属都有权依法向市辖区范围内设立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鉴定申请,同时还需附带上工伤事故确认的书面文件以及工伤劳动者医疗记录等关键性材料。
而在章节第二十五条里,也给出了具体办理流程:
市辖区范围内设立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相关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后,会立即从他们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选出3位或5位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专家,然后组成专家团队,通过专家团队举行的评审会议来提供专业的鉴定意见。
最后,市辖区范围内设立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根据专家团队的专业鉴定意见,给出最终的工伤劳动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果。
如果必要的话,该委员会还可以委托那些具备相关资格认证的医疗机构在进行相关诊断过程中予以协助。《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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