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满两周岁子女扶养问题,应当遵循以母亲直接抚养为主导的原则;
对于已经年满两周岁的子女,若父母在抚养事宜上无法达成共识,应当由相关司法机构依据法律规定,根据未成年人最核心的利益和需求,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决定。
对于年满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家庭教育以及扶养问题,亦应尊重他们的个人意愿和选择。《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