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写租房合同的撰写方式是:写明承租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写明承租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写明承租人和出租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写明承租合同双方违约后的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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