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告登记只有三个月的有效期,“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所以,预告登记三个月内,务必完成不动产登记。如果时间真的来不及,也没关系,你可以反复申请预告登记。2、目前,法律法规并未就预告登记的次数进行限制。各地登记机构也都准许对于就同一事项多次申请预告登记。
第四条: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转移不动产所有权,或者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的,应当
第一款的规定,认定其不发生物权效力。”这里的“不动产所有权”,不仅仅指“一房二卖”场合下的“房屋产权”,也包括其他物权如担保物权、抵押物权。而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其他物权适用于房地产开发商的土地交易过程,并不适用于购房人。在双方完成预告登记之后,卖方不能做的事包括:转移产权,以房产作抵押,以房产做担保。如果在预告登记之后,卖方仍与
第三方签订了房产抵押合同,第三方的抵押权也不成立。但其实,最高院的解释也是在保护卖房人的合法权益。如,卖方仍可以出租房产获得收益。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二手经适房买卖无法进行预告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