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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属于劳务关系

“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属于劳务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而劳动关系的认定其实是一个大课题,不仅涉及到如何根据构成要件对当事人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作出认定,还涉及到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等其他用工关系以及承揽关系等其他法律关系的比较和区分。
2024-02-24 10:53:04 已帮助28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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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属于劳务关系
已领取养老金的人员被原单位继续聘用,或者被其他用人单位聘用,被称为返聘人员。
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属于劳务关系,返聘人员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主张加班工资
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等权利,只能根据双方的约定处理权利义务争议。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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