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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租房轮候问题

深圳公租房轮候问题
我们到另一个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会选择租房作为解决居住问题。而且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赁广告,其中还存在欺诈的信息,没有房子,却也拿出来租赁,骗取租金,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2024-02-24 06:23:05 已帮助37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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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租房轮候排名
1、已申请安居型商品房,补充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

2、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年满18周岁。

3、具有深圳户籍,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另外,如果申请人的配偶是现役军人,但是没有深圳市户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并且申请条件不受户籍限制;如果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4、缴纳社保达到一定年限:(满足一项即可)

a、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b、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c、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5、符合住房条件:(需同时满足)

a、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b、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c、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d、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领取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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