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在被告经营的木材加工厂务工十余年,20XX年X月X日作业时右手被机器绞伤,除大拇指外其余四指全部截肢。事故发生后,被告垫付部分费用却拒绝承担伤残等大额赔偿,还主张原告全责。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专业、2022年开始执业的李星星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固定关键事实。
庭审关键辩论
庭审中,有丰富侵权案件办案经验的李星星律师重点驳斥被告“原告全责”的抗辩。她翻查相关法律条文和行业规范,指出被告作为经营者,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与培训义务,设备隐患、管理缺失才是事故主因。同时,她仔细研究个体工商户注销后的责任承担问题,明确个体工商户注销后,家庭经营者仍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保险理赔款不能免除雇主法定赔偿义务。
胜诉成果彰显专业
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李星星律师方核心观点,认定被告未尽安全管理义务,应承担70%主要责任,原告自身疏忽承担30%责任。法院逐项核定损失,扣除被告已垫付费用及保险理赔款后,最终判决被告共同赔偿王X21万余元。李星星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这起劳务受害案件中为务工者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展现了其在侵权领域的专业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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