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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维权困局,从仲裁不受理到法院判赔4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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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3 · 1224人看过
导读:劳动者与央企的劳动纠纷法律关系复杂,央企多项抗辩试图减轻责任。执业4年的李星星律师全面梳理证据,针对性抗辩,法院最终采纳其核心代理意见,判赔43万余元。
劳动者维权困局,从仲裁不受理到法院判赔43万+

劳动者在某大型央企建筑单位连续工作11年,本应收获应有的劳动回报,然而现实却如一团乱麻。单位长期拖欠工资绩效工资、项目奖金,拒不退还风险抵押金,也不依法支付加班费和未休年休假工资。多次沟通无果后,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维权之路困难重重,仲裁不受理,央企在庭审中还提出多项抗辩,让案件陷入复杂困局。

梳理证据:搭建维权基石

李星星律师接受委托后,凭借执业4年来办理大量民商案件的经验,深知证据在劳动纠纷中的重要性。她全面梳理了11年劳动关系证据、工资流水、绩效文件、转款凭证、报销审批记录、考勤资料及被迫解除通知等关键材料。在她看来,这些材料是打开维权之门的钥匙,只有将证据链完整呈现,才能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庭审抗辩:击破央企防线

庭审中,央企提出多项抗辩试图减轻责任。执业4年的李星星律师冷静应对,逐一进行针对性抗辩。她指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事实明确,绩效调整未经民主程序,对员工不发生法律效力;单位长期欠薪,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关系,依法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收取风险抵押金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必须全额退还;法定节假日加班事实清楚,应支付3倍加班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在仲裁时效内,应予支持;经单位平台审批的报销款属于履职必要费用,应当支付。她的每一项抗辩都有理有据,精准地击中了央企的痛点。

从接手案件到最终判决,李星星律师用专业和坚持为当事人赢得了胜利。法院完全采纳了她的核心代理意见,依法确认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认定单位存在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支持当事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经济补偿金,最终判决央企单位支付当事人工资、绩效、经济补偿金、奖金、风险抵押金、报销款、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等共计43万余元。这一结果不仅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也为建筑行业劳动者向央企维权提供了可复制的成功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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