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室里,文件纸张的沙沙声不时响起,何小艳律师正专注地研究着手中的案件材料。这是一起劳动争议纠纷上诉案,上诉人桂林某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寄希望于二审能扭转局面。
何小艳毕业于甘肃政法大学,法学理论功底扎实,这为她处理复杂法律事务奠定了坚实基础。作为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合伙人,她不仅要管理律所事务,更要凭借专业能力为客户排忧解难。
本案一审判决桂林某有限公司需支付俸X1、张X、俸X2、俸X3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公司对此不服提起上诉。一审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桂劳社发〔2009〕90号文件,认定公司应支付救济费。但何小艳没有局限于一审的法律适用,她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
在查阅大量文件后,她发现了关键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3号)。该文件第二条明确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的,不发给死者生前被供养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二审中,何小艳向法庭提交信件截图及通话录音,证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及工作人员均确认国家和自治区没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企业对2015年1月1日后死亡的参保人员发放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虽然被上诉人对该组证据三性均不认可,但何小艳的观点是基于对法律及相关文件的精准理解。
最终,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提出不用支付被上诉人救济费的理由成立,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了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这一结果得益于何小艳精准的法律研判能力,她没有被一审判决所束缚,而是从浩如烟海的法规中找到关键依据,为客户争取到了有利结果。
何小艳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信条,在案件处理中注重法理与情理的结合。她深知每一个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始终以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个细节。她的这种执业理念也影响着律所的团队成员,带领广西艾登律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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