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入职后未及时签订合同、工资未按时发放,公司虽有账面余额却仍出现欠薪情况,职工举报信X,使得案件涉及刑事犯罪指控,行政、刑事程序相互交织,证据链条也因各方说法和行为变得模糊不清,宛如一个难以解开的死结。
定性:明确欠薪主体
当施XX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移送审查起诉时,执业第4年的黄健律师没有被表面的欠薪现象所迷惑。在承办过100余起案件、有深厚实务积淀的他看来,首先要确定的是欠薪主体。他发现,公司临时董事会决议签订劳动合同并补发工资,且由股东方代垫费用,这表明欠薪主体应为X公司,而非施XX个人。黄健律师抓住这一关键,为后续的辩护奠定了基础。
关键:判断主观故意与行为关联
黄健律师进一步深入分析案件。从主观方面来看,公司董事会已明确决议发放工资并确定资金渠道,这说明公司并无拒不支付的故意。在客观上,公司已经通过股东方代发部分工资,实施了支付行为。而且,工资发放并非必须经施XX签字,职工工资拖欠并非其行为导致。黄健律师围绕这些核心要点,详细地向检察机关提交了相关辩护意见及证据材料,清晰地梳理出施XX的行为与欠薪结果之间并无直接关联。
从施XX被刑事拘留到最终检察院决定不起诉,黄健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施XX成功洗脱罪名。整个过程中,黄健律师精准地把握案件关键,理清复杂的法律关系,不仅为当事人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也让施XX免受刑事处罚,最终赢得了这场艰难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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