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时有发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往往涉及诸多复杂的法律问题。宋X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他入职XX有限公司后,与公司在工资发放、劳动关系解除等方面产生了严重分歧。先进行劳动仲裁,仲裁结果未能让他满意,起诉至一审法院后,判决结果仍未达到他的期望,双方还均提起了上诉,宋X陷入了维权的艰难处境。在这个关键时刻,锡林郭勒盟温志晶律师接受了宋X的委托,开始为他的合法权益而战。
温志晶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逾600件案件,她深耕于人身损伤、刑事辩护等领域,在劳动争议等民商事案件方面也有着丰富的经验。秉持着“不夸大、不承诺、不放弃,尽力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权益”的执业理念,温志晶律师全身心投入到宋X的案件中。
温志晶律师先向东乌珠穆沁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然而仲裁结果并未让宋X满意。于是,她又代理宋X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认定双方劳动关系于20XX年XX月X日解除,判令XX公司补发工资,但驳回了加班费诉求。面对这样的结果,双方都不服,均向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作为锡林郭勒盟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秘书长,温志晶律师在二审中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和严谨的办案作风。她围绕劳动关系解除时间、工资标准认定、加班事实举证责任等核心要点进行举证、质证。她深知证据的重要性,仔细梳理电话录音、考勤表、微信聊天记录、仲裁庭审笔录等证据,全面核查案件事实。
温志晶律师凭借着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精准把握本地司法实践与裁判规则。她在办案中注重证据链构建与法律逻辑梳理,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在庭审过程中,她以清晰的思路和有力的辩论,为宋X争取合法权益。最终,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中驳回宋X其他诉讼请求的判项,同时改判XX公司向宋X补发工资、休息日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判决理由是一审工资计算有误予以纠正,且天地公司在仲裁阶段自认宋X存在加班事实,却未提供考勤证据,应依法支付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温志晶律师的努力和专业得到了回报,成功为宋X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她始终以严谨务实的态度、精准专业的服务,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她曾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律师行业发展课题调研报告二等奖等多项荣誉,参与锡林浩特市重大破产案件债权申报与管理人工作,其实务功底扎实,办案作风严谨,值得当事人的信赖。她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时,在合同审查方面也为企业规避了很多潜在风险,是一位全面且优秀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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