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纠纷中,劳动仲裁是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向仲裁委申请仲裁后,仲裁委需要将相关文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然而,实际情况中会遇到送达难题,比如用人单位故意躲避,导致仲裁文书无法送达。这种情况会让劳动者十分焦虑,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也担心会影响仲裁的正常进行。下面就来详细说说劳动仲裁文书送达不到该怎么办。
一、了解送达方式及问题
劳动仲裁文书的送达方式有多种,常见的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直接送达是最理想的方式,仲裁委工作人员直接将文书交给受送达人。但当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就会出现送达不到的问题。比如,一些小公司在面临劳动仲裁时,老板直接跑路,公司人去楼空,仲裁委工作人员去公司现场送达文书,根本找不到相关人员接收,这就属于典型的送达难题。
二、尝试其他送达途径
如果直接送达不行,可以考虑留置送达。就是在受送达人拒绝接收文书时,送达人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仲裁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例如,仲裁委工作人员到用人单位送达文书,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字接收,此时工作人员可以邀请当地社区工作人员作为见证人,完成留置送达。
委托送达也是一种办法,仲裁委可以委托其他仲裁委代为送达。邮寄送达也较为常用,通过邮政快递将文书寄给受送达人。不过在邮寄时要注意填写准确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并且保留好邮寄凭证。
三、选择公告送达
当其他送达方式都无法实现时,就可以采用公告送达。仲裁委可以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或者在报纸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一定期限即视为送达。一般来说,公告期为六十日。比如,仲裁委在报纸上刊登了仲裁文书送达公告,从刊登之日起六十日后,就视为用人单位已经收到了仲裁文书。
四、后续仲裁流程
即使文书送达遇到困难,只要按照规定完成了送达程序,仲裁程序依然可以继续进行。如果用人单位在送达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比如,用人单位收到仲裁文书后,既不参加仲裁庭审,也不提交答辩意见,仲裁庭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缺席裁决。
劳动仲裁文书送达不到只是劳动纠纷处理过程中的一个小插曲,但处理不好可能会影响整个仲裁进程。仲裁裁决作出后,还可能面临执行问题,比如用人单位拒不履行裁决结果。这时候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汇聚了众多经验丰富的律师,他们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能结合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顺利解决后续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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