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复杂的劳动法律环境中,平台用工模式下的劳动关系认定成为一大难题。江苏苏州刘巍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律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处理了一起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纠纷,为企业客户避免了近10万元的赔偿。
案件难点剖析
本案申请人梁某主张于20XX年X月XX日入职被申请人上海某物业管理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离职后要求支付加班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共计10万余元。案件存在诸多难点:劳动关系认定争议大,申请人通过平台承接工作,与多家第三方签订《自由职业者服务协议》,被申请人认为是劳务合作关系,但需充分举证;用工管理模式复杂,多层嵌套的用工模式使劳动关系认定存在较大争议空间;证据缺失,申请人未提供证明劳动关系的直接证据,若举证责任分配不当,被申请人可能败诉;解除性质有争议,申请人主张违法辞退,但签署了注明“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该协议性质需结合整体用工关系定性。
精准策略制定
刘巍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对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制定了“以劳动关系不存在为核心”的答辩策略。在证据梳理方面,收集并整理了被申请人与来来XX公司签订的《服务合作合同》,证明被申请人系通过平台采购服务,而非直接雇佣劳动者。同时,逐一梳理申请人通过平台与多家第三方签订的《自由职业者服务协议》,证明申请人以自由职业者身份承揽工作,报酬由平台及第三方支付,与被申请人无直接关联。在管理关系反驳上,强调被申请人不对申请人进行考勤、考核等用工管理,工作瑕疵也是通过平台主张权利,而非直接管理。对于解除协议性质,指出申请人自行签署的协议明确载明“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进一步佐证双方为劳务关系。
成功化解纠纷
仲裁委员会审理认为,申请人通过与第三方签订协议,通过平台为被申请人提供服务,但未能举证证明与被申请人达成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也未证明被申请人直接支付劳动报酬及实施用工管理。据此,驳回申请人全部仲裁请求,以被申请人“零赔付”结案,充分体现了刘巍律师在平台用工模式下精准认定劳动关系性质的法律专业价值。刘巍律师拥有超20年司法实务与刑辩经验,不仅在刑事辩护领域成果显著,在民商事争议解决方面也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此次案件的成功处理便是有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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