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养老保险待遇行政纠纷案件中,委托人申请核定养老保险待遇,社保部门认定19XX年4月—1992年12月期间视同缴费年限为0个月,一审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委托人不服上诉,德阳劳动纠纷律师刘兴方代理二审。
刘兴方毕业于昆明理工大学法学本科,职业历程始于企业法务与风控岗位,曾任职于云南某国有公司法务部,后在四川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九年,涉足金融风控与合规管理。2022年3月转型进入律师行业,现为四川贞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二审关键证据突破
刘兴方主动调取街道办证明、原企业档案管理人员证言等关键新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档案涂改非委托人过错,推翻了一审“证据不足”的认定。
行政争议精准破局
他深度梳理四川省、德阳市关于集体企业职工工龄认定的历史政策,指出社保部门机械适用档案规则、忽视历史遗留问题的违法之处。
程序与实体双重胜诉
刘兴方成功说服二审法院采纳新证据、纠正一审错误,直接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为委托人追回数年工龄与对应养老待遇奠定基础。
弱势群体权益兜底
针对退休职工养老保障核心诉求,刘兴方全程专业代理、耐心沟通,最大限度维护了老年当事人生存保障权益。此案件中,刘兴方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委托人争取到重新核定养老待遇的重大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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