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哈尔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庭审现场,气氛紧张而严肃。劳动者李XX因用人单位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的不合理行为,委托李佳莹律师为其维权。
案件起因
李XX于2021年5月入职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2024年5月劳动关系转移至关联公司科技公司。其月薪16000元,然而2025年7月起,科技公司单方停止支付绩效奖金,还拖欠工资,且李XX多年未休完年假。9月,李XX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委托李佳莹律师提起仲裁。
李佳莹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是黑龙江迪嘉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等领域,执业至今承办案件数百件。
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李佳莹律师全面梳理案件,制定代理策略。针对公司抗辩,她在仲裁庭上有力驳斥。提交劳动合同等证据锁定薪资标准,证明公司单方降薪违法;援引法规击破“年假作废”规定;提交相关凭证明确被迫解除的合法性;准确区分法定与福利年假。
案件结局
仲裁委充分采纳李佳莹律师的代理意见,支持李XX的大部分核心诉求。裁决公司支付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未休年假工资等合计122,679.40元,还要求公司出具离职证明并办理社保转移手续,驳回公司不合理主张。此次仲裁不仅为李XX追回报酬和补偿,也在法律层面否定了公司侵害劳动者权益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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