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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签对自己不利的劳动合同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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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5 · 1678人看过
导读:若签订了对自己不利的劳动合同,有三种办法可供参考。一是协商变更,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不合理处并请求变更条款,达成一致后书面变更,双方各执一份;二是主张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当合同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情形时,可向仲裁机构或法院申请确认;三是解除合同,若权益严重受损且符合法定解除情形,可依法解除并要求补偿。
已签对自己不利的劳动合同咋办

一、已签对自己不利的劳动合同咋办

若已签订对自己不利的劳动合同,可参考以下办法:协商变更:可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说明合同不合理之处,提出变更合同条款的请求。若双方达成一致,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变更后的合同各执一份。主张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若合同存在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你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变更合同,或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你主要权利,以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解除合同:若合同条款严重侵害你的权益,可查看是否符合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如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你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偿。

二、签了不利劳动合同能否依法解除

签了不利劳动合同可依法解除。若合同存在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可依《民法典》主张撤销,使合同自始无效。若用人单位有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等情形,劳动者可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立即解除,且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若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或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也能解除合同,但无补偿。不过,若劳动者随意解约致单位受损,需承担赔偿责任

三、签不利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有啥条件

签不利劳动合同依法解除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种情况。

劳动者解除: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等情形,劳动者可解除合同。此外,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可立即解除,无需事先告知。

用人单位解除: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用人单位可解除。但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解除行为合法合规。

当面临已签对自己不利的劳动合同咋办的问题时,除了关注合同本身,还需考虑其他相关情况。比如,若发现合同条款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可依据法律规定申请变更或撤销合同。另外,要是合同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内容,该部分条款是无效的。并且,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用人单位存在违约行为,劳动者也有相应的维权途径。如果您对已签不利劳动合同的撤销程序、合同无效的认定以及后续维权方法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帮助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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