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计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7条,核心规则如下:
一、适用范围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需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满1年仍未订立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此后无双倍工资。
二、计算期间
1.起算点: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如入职日为2023.1.1,起算日为2023.2.1);
2.截止点:补订书面合同的前1日,或满1年的前1日(最长计算11个月,如2023.1.1入职未签,截止日为2023.12.31)。
三、计算基数
以劳动者当月应得工资为基数(含计时/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不含加班工资、非常规奖金<如年终奖>、福利性待遇),各地实操中可能略有差异,但核心为正常工作时间的货币性报酬。
四、时效限制
双倍工资属惩罚性赔偿,非劳动报酬,仲裁时效为1年,从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如满1年未签,时效自满1年次日起算1年)。
总结:赔偿金额=(计算期间月数)×(对应月份应得工资基数),且需在时效内主张。
(注:各地司法实践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具体以当地仲裁/法院裁判规则为准。)
二、未签合同双倍工资赔偿算法究竟是什么
关于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的计算,需结合《劳动合同法》第82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7条及司法实践规则,核心要点如下:
一、适用范围与计算期间
仅适用于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签书面合同的情形:
起算日:用工满1个月的次日(如2023年1月1日入职,2月1日起算);
截止日:补订合同前1日,或用工满1年的前1日(最长计算11个月,如入职满1年仍未签,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不再支持双倍工资)。
二、计算基数
以劳动者当月应得工资为基数,但需排除非常规性收入:
包含:计时/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劳动报酬);
不包含:加班费、非常规奖金(如年终奖)、福利性待遇(如餐补、车补)等(参考上海、广东等地司法口径)。
例:员工月工资5000元(含基本工资3000+绩效2000),若绩效为常规性,则基数为5000元;若绩效为一次性奖励,则基数为3000元。
三、时效限制
双倍工资属惩罚性赔偿,适用劳动仲裁1年时效:
时效从劳动者知道/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如用工满1年时,时效从满1年次日开始计算1年,超过则丧失胜诉权)。
四、例外情形
若用人单位能举证劳动者拒绝签订合同(如书面通知后仍拒签),则无需支付双倍工资。
总结公式:双倍工资总额=(每月计算基数)×(计算月数)(最长11个月),且需在时效内主张。
(注:具体基数需结合当地仲裁/法院的裁判规则确认。)
三、未签合同双倍工资赔付时效是否为一年
是的,未签合同双倍工资赔付时效一般为一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双倍工资中加付的一倍工资就适用一年的仲裁时效。实践中,各地对于起算点的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地方是从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结束之次日开始计算,有的是从双倍工资差额的最后一个月届满之次日起算。所以,劳动者若要主张未签合同双倍工资,需及时在时效内申请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当我们了解了未签合同双倍工资赔偿计算方式是什么之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双倍工资赔偿的起算时间,一般是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另外,双倍工资赔偿是有时间限制的,最长不超过十一个月。在实际维权过程中,劳动者还需要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像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若你在未签合同双倍工资赔偿方面还有更多疑问,比如证据收集的具体方法、时间限制的特殊情况等,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