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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可当作证据的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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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8 · 1222人看过
导读:未签订劳动合同时,以下材料可作证据: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像银行转账记录、工资条,能证明报酬支付;工作证、服务证可直接证明身份和工作关系;考勤记录能证出勤和工作时间;业务相关材料体现工作内容和职责;证人证言也有一定证明力但较弱。这些证据助于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维护权益。
未签订劳动合同可当作证据的有什么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可当作证据的有什么

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以下材料可当作证据: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银行转账记录、工资条等,能证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事实。 2.工作证、服务证等证件:上面通常会有劳动者的姓名、照片、工作部门等信息,是证明劳动者身份和工作关系的直接证据。 3.考勤记录:包括纸质考勤表、电子考勤记录等,可证明劳动者的出勤情况和工作时间。 4.业务相关材料:如工作邮件、客户合同、业务报表等,能体现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和职责。 5.证人证言:其他了解情况的同事的证言也有一定证明力,但证明效力相对较弱。 这些证据有助于认定你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未签订劳动合同认定的方法是什么

未签订劳动合同,可通过以下方法认定劳动关系: 提供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银行转账流水、工资条等;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也可作为有力证明。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可直接表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以及考勤记录,也可用于认定。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也有一定证明力。 若发生劳动争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其根据上述证据综合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三、未签订劳动合同仲裁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未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比如,你自入职后一直未签合同,到你离职时才知道自己权益被侵害,那么从离职之日起一年内你都可申请仲裁。若在职期间就发现权益问题,应及时申请仲裁,避免超过时效。需注意,时效问题关乎你的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要在规定时间内主张权利

在了解未签订劳动合同可当作证据的有什么之后,还需知道这些证据在劳动仲裁诉讼中的证明力大小。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等,证明力相对较强。而工作证、服务证等证件,可能还需其他证据辅助。另外,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还可主张双倍工资赔偿,但有一定的仲裁时效限制。若你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据收集、证明力判断、双倍工资赔偿等问题存在疑惑,别让难题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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