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完成后劳动鉴定有时效多久
工伤认定完成后,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现行法律未明确规定工伤认定完成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具体时效,但职工应在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申请,避免因拖延导致伤情变化影响鉴定结果。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若未及时申请,可能因证据灭失或伤情恢复等因素增加维权难度,建议在伤情稳定后尽快启动鉴定程序。
二、工伤认定完成后接下来要做什么
工伤认定完成后,职工或其近亲属应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病历资料等材料。拿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事宜。协商不成的,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期间需提交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医疗费用清单、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若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需注意保存所有相关证据材料,确保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三、工伤认定完成后还需要做什么
工伤认定完成后,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需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申请,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病历等医疗资料。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六十日内作出结论,必要时可延长三十日。
若对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该结论为最终结论。
之后,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主张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由用人单位支付。未缴纳工伤保险的,所有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承担。
若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待遇,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明确了工伤认定完成后劳动鉴定有时效多久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了解。比如劳动鉴定结果出来后,若职工对鉴定结论不服该如何处理,职工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再次鉴定。另外,劳动鉴定等级与工伤赔偿标准是如何对应的,不同的鉴定等级对应着不同的赔偿额度和项目。这些后续问题对于工伤职工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若你在工伤认定及劳动鉴定过程中还有其他疑问,比如再次鉴定的流程、赔偿标准的具体计算等,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员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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