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夫妻在婚姻期间签工资协议是否有效
夫妻在婚姻期间签订的工资协议一般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只要工资协议满足以下条件,就具有法律效力:一是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是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三是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例如,夫妻约定各自工资归各自管理支配,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不过,若要对抗善意第三人,需第三人知晓该约定。
二、夫妻在婚姻内的财产该怎么分割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相关司法解释,夫妻财产分割需区分离婚时分割与婚内分割两种情形: 一、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1.共同财产范围: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受赠财产(遗嘱/赠与合同明确归一方的除外)、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婚内部分)、一方个人财产投资收益等,均属夫妻共同财产。 2.分割原则: 优先协议分割; 协议不成的,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的,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 3.个人财产不分割: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补偿、专用生活用品等归一方所有。 二、婚内分割共同财产的特殊情形 符合《民法典》第1066条的,一方可诉请分割: 1.另一方隐藏/转移/挥霍共同财产或伪造共同债务,严重损害共同利益;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医治,另一方拒绝支付医疗费。 建议根据具体情况优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通过诉讼处理,需注意保全财产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
三、夫妻在婚姻内共同财产能不能被执行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能否被执行,需根据债务性质及法律规定区分处理: 一、夫妻共同债务:可直接执行共同财产 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民法典》第1064条,如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共同生产经营或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债权人有权申请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因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清偿,执行共同财产具有合法性,无需保留配偶份额(但需保障基本生活必需的财产)。 二、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可执行共同财产中被执行人的份额 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债权人仍可申请执行共同财产,但需遵循“份额执行原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2条,法院可查封、扣押、冻结共同财产,但应通知配偶;配偶可通过析产诉讼或与被执行人协商分割财产,确定被执行人的份额后,法院仅执行该份额(通常为共同财产的50%,除非有约定或实际份额不同)。配偶对财产归属或份额有异议的,可提出执行异议,但不影响法院对共有财产的查封措施。 三、特殊情形:约定财产制的例外 若夫妻书面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民法典》第1065条),且债权人明知该约定,则一方个人债务不得执行共同财产;若债权人不知情,仍可执行共同财产中被执行人的份额。 核心结论:共同债务可直接执行共同财产;个人债务可执行共同财产中被执行人的份额,配偶有权通过析产或异议维护自身合法份额。 (依据:《民法典》第1064/1065条、《民事执行查封扣押冻结规定》第12条)
当探讨夫妻在婚姻期间签工资协议是否有效时,除了知晓其有效性判定外,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工资协议签订后,若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另一方在法律上能采取怎样的措施维护权益,是要求对方继续履行还是主张赔偿损失。另外,如果遇到第三方债务问题,这份工资协议对于债务承担是否有影响。如果您对夫妻工资协议的履行纠纷、债务关联等方面存在疑问,想要深入了解其中的法律细节,别在疑惑中徘徊。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