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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后竞业协议究竟有没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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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5 · 1094人看过
导读:解除劳动合同后,竞业协议通常仍有效。它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解约后劳动者不得到竞争单位工作或自行经营同类业务。协议有效需满足法定要件,如保护商业秘密、期限不超两年、给予合理补偿等。若单位未付补偿,劳动者可催告,合理期限未付可请求解除。若劳动者违约,需支付违约金,单位可要求其继续履行。
解除劳动合同后竞业协议究竟有没有效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竞业协议究竟有没有效

解除劳动合同后,竞业协议一般仍有效。竞业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协议有效需满足法定要件,如用人单位有商业秘密等需要保护,协议期限不超两年,给予劳动者合理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催告,合理期限仍未支付,劳动者可请求解除协议。若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可要求其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二、解除劳动合同后工龄补偿标准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后,工龄补偿即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上述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解除劳动合同后不保留追加权利能行不

解除劳动合同后不保留追加权利可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可在协议里约定不保留后续追加权利,这属双方意思自治。若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达成此约定,且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该约定有效,双方应遵守。 但需注意,若存在受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等情形,当事人可请求撤销该约定。比如用人单位利用优势地位,使劳动者在重大误解下放弃追加权利,劳动者可通过仲裁诉讼撤销约定,再主张合法权益。

当探讨解除劳动合同后竞业协议究竟有没有效时,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竞业协议的补偿问题,若协议有效,用人单位需按照约定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若未支付补偿,劳动者权利如何保障值得考量。另外,竞业协议的期限也有规定,超出法定期限部分是无效的。若你对解除劳动合同后竞业协议的补偿标准、期限界定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不确定自身在竞业协议中的权利义务,别让疑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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