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规定具体有哪些
被迫解除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存在特定违法行为,而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常见情形如下:
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
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
未依法缴纳社保;
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
以欺诈等手段使劳动者违背真实意愿订立或变更合同;
暴力威胁强迫劳动;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
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要哪些赔偿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获以下赔偿:
1.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形,劳动者被迫解约,单位应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赔偿金:若单位属违法解除,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应收集相关证据,与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三、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后索要补偿要怎么做
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后索要补偿,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首先,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单位违规行为的相关材料(如未足额支付工资的银行流水、强迫加班的通知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及被迫解除的情形。
其次,书面通知单位。以书面形式向单位说明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并保留好送达凭证。
然后,与单位协商。可与单位沟通补偿事宜,要求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探讨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规定具体有哪些时,除了了解规定本身,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后,员工能获得怎样的经济补偿,这与工作年限、工资水平等因素密切相关。另外,在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过程中,员工需要收集哪些证据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像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都可能是关键证据。若你在被迫解除劳动关系方面还有经济补偿计算、证据收集等方面的疑惑,别让问题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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