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条件下才会发放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以下常见情形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协商解除: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预告解除: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
3.经济性裁员。
4.合同期满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破产、被吊销执照等导致劳动合同终止。
二、什么条件下孩子抚养权能判给妈妈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几种常见情形孩子抚养权大概率判给妈妈:
子女不满两周岁。原则上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因为这个阶段孩子对母亲的生理和心理依赖更强。
孩子已满两周岁,女方已做绝育手术、丧失生育能力,或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或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等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法院会优先考虑女方。
子女已满八周岁,愿意随母亲生活,且母亲有抚养能力。尊重孩子真实意愿是重要考量因素。
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对孩子成长可能产生不利影响,法院也可能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三、什么条件下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补充赔偿责任是指在直接责任人无法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时,由补充责任人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常见适用情形及条件如下: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宾馆、商场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损害的,若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学校等教育机构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补充责任人承担责任后,可向直接责任人追偿。
在探讨什么条件下才会发放经济补偿金时,我们还需了解一些相关情况。比如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它一般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另外,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若你对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有疑问,或是不清楚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时该如何维权,别让疑惑困扰自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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