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法对提交辞职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辞职分不同情形。
若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转正后,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此规定赋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预告解除权,无需用人单位同意。
但存在例外情况,若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按规定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二、劳动法对辞职后工资结算有何规定
《劳动法》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实践中,各地也有进一步细化规定,如部分地区要求在离职当日结清,若无法当日结清,也应在合理时间内(通常不超过下一个工资发放周期)支付。若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及逾期支付的赔偿金。
三、劳动法对辞职后经济补偿有何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主动辞职一般无经济补偿,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是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如未按约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等,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并获补偿,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二是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需支付经济补偿,标准同上。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应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
当我们了解劳动法对提交辞职是如何规定的之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提交辞职后,工资结算该遵循怎样的规则呢?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另外,若劳动者按规定提交辞职,用人单位是否应给予经济补偿也备受关注。在某些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如果你在提交辞职过程中,对工资结算、经济补偿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问题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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