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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半年辞退有n+1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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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7 · 1458人看过
导读:判断用人单位是否支付“N+1”需分情况。“N”为经济补偿,“1”是代通知金。无过失性辞退且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的,需支付“N+1”,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算,不满半年支付半月工资,代通知金按上月工资定。因员工过失辞退无需支付;违法辞退且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无法履行的,支付二倍经济补偿赔偿金,非“N+1”。
不到半年辞退有n+1吗

一、不到半年辞退有n+1吗

这要分情况判断。“N”指经济补偿,“1”即代通知金

若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员工,且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需支付“N+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不满半年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代通知金按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若用人单位因劳动者存在严重违纪等过失性原因辞退员工,无需支付“N+1”;若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非“N+1”。

二、不到半年被违法辞退能主张N+1赔偿

若不到半年被违法辞退,不能主张“N+1”赔偿,而是可主张2N赔偿。“N+1”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且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情形,而违法辞退不在此列。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不满半年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不到半年被违法辞退,“N”为0.5,可获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三、违法辞退不满半年员工,N+1赔偿主张合理吗

若单位违法辞退不满半年员工,主张“N+1”赔偿不合理。“N+1”赔偿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无过失性辞退情形,且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而单位违法辞退员工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不满半年的员工,经济补偿按半个月工资计算,赔偿金则为一个月工资,并非“N+1”的一个半月工资。所以此时员工应主张二倍赔偿金,而非“N+1”赔偿。

当我们探讨不到半年辞退有n+1吗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公司若符合法定情形,如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进行辞退是可能不支付“+1”赔偿金的;此外,若员工存在违反公司合法且合理的规章制度等过错行为被辞退,可能连“N”都无需支付。而“N”在此种不到半年的情况里通常是半个月工资。职场上这些辞退赔偿情形较为复杂,如果你对辞退赔偿的范围界定、工资计算基数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顾问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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