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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请求权不能行使代位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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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14 · 1449人看过
导读: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请求权在符合条件时可行使代位权。代位权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第三人到期债权损害债权人债权时,债权人可请求代位行使。若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有基于劳动关系的到期请求权,用人单位怠于行使对第三人到期债权影响劳动者债权实现,劳动者可在法定条件下行使,条件包括债权合法、造成损害、债权已到期且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等。
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请求权不能行使代位权吗

一、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请求权不能行使代位权

一般而言,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请求权,如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行使代位权的。

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损害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

如果劳动者对用人单位享有基于劳动关系的到期请求权,而用人单位又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影响到劳动者债权实现时,劳动者可在法定条件下行使代位权。但需满足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等条件。

二、基于劳动关系的请求权能行使代位权吗

一般情况下,基于劳动关系的请求权不能行使代位权。

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

劳动关系请求权通常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是劳动者基于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所产生的,比如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请求权。这些权利往往是专属于劳动者自身的,与劳动者的人格、身份紧密相连,不能随意让渡或代位行使。

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若该劳动关系请求权已转化为明确的金钱债权,且符合代位权行使的其他法定条件,如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等,在经过严格审查判断后,也可能存在行使代位权的空间,但这是非常例外的情形。

三、劳动关系中代位权的行使条件有哪些

劳动关系中代位权行使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且到期。比如劳动者依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享有的工资等债权已届清偿期。

其次,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即用人单位对其债务人(如合作方的到期债务)不行使权利。

再者,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像用人单位因怠于行使债权致无力支付劳动者工资等。

最后,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例如基于人身关系产生的专属债权不适用代位权。

若满足上述条件,劳动者可通过法定程序行使代位权,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促使用人单位积极主张其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从而实现自己的债权。

当我们探讨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请求权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时,一定要清楚其具体规定有着重要意义。除了之前提到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等基本条件外,在实际操作中,还可能存在一些细节问题。比如,如何准确界定“怠于行使”?怎样证明债权已到期等。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更多疑问,或者想要深入了解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请求权行使代位权的相关事宜,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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