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店长不给离职怎么办
劳动者享有辞职权利,正式员工提前30日书面通知、试用期员工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批准。若用人单位阻拦或扣发工资等属违法,劳动者可依法维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的辞职权受法律保护。正式员工提前30日书面通知、试用期员工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这是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程序。劳动者以书面形式如辞职信表达离职意愿和时间,并保留送达凭证很重要,比如快递单可作为证据。店长执意阻拦,劳动者履行通知义务后按规定时间正常离职是合法的。
若用人单位扣发工资等,这违反了法律规定。因为劳动者依法履行辞职程序后,其劳动权益应得到保障。此时,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应得工资等权益。如果遇到类似劳动纠纷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律师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劳动权益。
二、店长不批准离职该如何维权
首先要明确,员工有辞职的权利。一般试用期内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转正后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若店长不批准,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收集能证明你已依规定提前通知单位的证据,如书面辞职信、邮件发送记录、短信通知记录等。若单位仍不认可,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单位改正并批准离职。还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离职行为合法有效,仲裁委通常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据作出公正裁决。需注意,维权过程中要确保自身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和单位规章制度,以保障权益顺利实现。
三、店长不批准离职怎么通过法律维权
首先要明确,一般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到期即可离职,无需店长批准。
若店长不批准,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收集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然后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会责令单位改正违法行为。也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离职的合法性,裁决单位配合办理离职手续,如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社保减员等。仲裁时需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整个过程要遵循法定程序,以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我们了解劳动者享有辞职权利后,可能还会关心后续一些细节问题。比如在辞职后,原用人单位是否还有义务为劳动者办理社保减员手续呢?又或者如果劳动者辞职时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拒绝开具离职证明,该如何应对?这些情况在现实中并不少见。倘若你在辞职过程中遇到类似困扰,或者对自己的劳动权益保障仍有疑问,别再纠结,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精准有效的解决方案,让你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道路上不再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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