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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离职年假未休可以折算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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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30 · 1705人看过
导读:根据相关条例,协商离职时未休年假应按日工资300%支付报酬(含正常工资)。仲裁时效一般1年,但劳动关系存续期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不受此限;劳动关系终止的需1年内提出。实践中协商离职通常可主张1年未休年假折算工资,具体需结合实际情况及证据确定。
协商离职年假未休可以折算几年

一、协商离职年假未休可以折算几年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离职,对未休年假应按日工资收入300%支付报酬(包含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

实践中,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一般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意味着劳动者通常能主张1年内未休年假的折算工资。不过,若用人单位未明确拒绝支付未休年假工资,且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所以,协商离职时,通常可争取1年未休年假折算工资,但具体需结合实际情况及证据确定。

二、协商离职年假未休能折算工资吗

协商离职时年假未休能折算工资。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三、协商离职未休年假折算工资有标准吗

协商离职未休年假折算工资有标准。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按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即另行支付200%工资。日工资收入按职工本人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在探讨协商离职年假未休可以折算几年时,我们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年假折算的工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一般来说是按照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另外,若企业未依法对未休年假进行折算,员工又该如何维权。员工可以与企业进一步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您对协商离职年假未休折算的年限、工资标准以及维权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支持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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