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级工伤不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
五级工伤不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项目如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本人工资的70%,如用人单位未参保则由单位支付。若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等: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此外,用人单位需保留劳动关系,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才发放伤残津贴。
二、五级工伤不满意岗位应如何处理
五级工伤职工对用人单位安排的岗位不满意,可按以下方式处理。首先应与单位协商,表达自身诉求和困难,争取重新调整到合适岗位。
若协商不成,因五级工伤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应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且单位需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若单位安排了适当工作,职工无正当理由拒不从事,可能无法继续享受伤残津贴。
若职工想解除劳动关系,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规定。
三、五级工伤不满意岗位怎么办
五级工伤职工对单位安排岗位不满意,可依法处理。五级工伤意味着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应按月发放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且单位需缴纳社保。
若单位安排了岗位,职工觉得不合适,可与单位协商,说明自身身体状况对工作的限制,争取调整到更适宜岗位。协商不成,职工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若调解无果,可在规定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仲裁确定岗位安排是否合理。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五级工伤不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除了明确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每月伤残津贴等核心待遇,还有两个易忽略的关键问题需厘清:一是伤残津贴是否随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调整?根据规定,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变化,伤残津贴可能相应调整,但具体以最新政策为准;二是工伤复发后的医疗费用及停工留薪期待遇如何衔接?部分劳动者旧伤复发产生额外支出,却不清楚是否仍能享受工伤待遇。若您正面临五级工伤赔偿的具体核算、政策落地细节,或是后续待遇调整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工伤律师将为您一对一解答,帮您精准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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